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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黄岛区】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21日 11时29分17秒  张婷娜

 

青 岛 西 海 岸 新 区 财 政 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青西新财〔2021〕147号

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推广绿色建材发展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1〕25号)、青岛市财政局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首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青财采〔2021〕5号)要求,决定选择部分政府采购工程开展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名单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首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青财采〔2021〕5号),我区以下四个项目被确定为试点项目,请相关单位按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1. 黄岛区第六人民医院建设工程

    (项目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黄发集团)

  2. 香江路第二小学扩建工程

    (项目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建筑工务中心)

  3. 张家楼科研孵化项目一期建设工程

    (项目责任单位:青岛融发海合科研有限公司)

  4. 育才小学(东校区)扩建工程

    (项目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建筑工务中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试点工作方案。试点项目必须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应当要求设计单位根据《基本要求》编制设计文件,严格审查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查设计文件中执行《基本要求》的情况,并在采购文件中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作为实质性条件。绿色建材供应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加快推进试点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各项规定,精心组织实施,加快施工进度,督促施工单位使用符合要求的绿色建材产品,严格按照《基本要求》的规定和工程建设相关标准施工。工程竣工后,采购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对绿色建材使用情况开展履约验收。

    (三)及时总结试点成功经验。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实时调度试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取得突出实效的试点项目将积极推荐至市级以上部门推广宣传典型经验做法。

     

    附件:1.关于公布首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

    提升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2.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局              青岛西海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0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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