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财政局文件
南财政〔2020〕101号 签发人:刘静
关于转发《关于公布〈青岛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现将《关于公布〈青岛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青财采〔2020〕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关于公布《青岛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青财采[2020]25号)
2 2021年市南区执行《青岛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注意事项
3 关于调整电子卖场品目的通知(青财采函[2020]196号)
4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市南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青岛市市南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