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各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按照《青岛市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办法》(青财采〔2020〕14号)规定,现对部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失信行为通报如下:
杨某、王某某、张某、迟某某、李某某、蒋某、李某某、程某某、栾某、张某某、顾某某、杨某等12位专家在单一来源采购和进口产品采购论证中,未发表有依据的意见,属于一般失信行为。
市财政局于2020年11月20日分批对上述专家进行了监管约谈,并依据《青岛市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对上述评审专家评价指数扣减相应分值。
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高度重视执业诚信,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恪守评审纪律,提供依据充分、公平公正的专家意见。
特此通报。
青岛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