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放管服”要求
市区联动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青岛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2018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市区联动,分级检查”的方式,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遵循“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查 34家在青岛辖区内执业的代理机构共计174个项目。检查工作从7月份开始到11月结束,分为自行检查阶段、书面审查阶段、现场检查阶段、处理处罚阶段和汇总报告阶段五个阶段。目前,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已各自成立检查组,全面进入书面审查阶段。
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总体要求,市区两级财政部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既要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适度放开政府采购管理权限,也要依法规范政府采购各当事人行为。
二是市区联动形成监督检查规模效应,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一地处罚全国有效的要求,统一处理处罚尺度,严肃处理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效应。
三是对区(市)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和定期督查,确保检查体系一致、检查进度同步、检查行为规范,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是完善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以检查促规范纠偏查错,提升代理机构执业质量;以问题为导向建章立制,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水平不断提升。